时间:2016-06-22 14:04:06
(二十一)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十一、本次招聘有无参考教材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
十二、本“政策解答”的内容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8869176(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