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21 16:28:59
3、报名序号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填写。
准 考 证
*姓 名: *身份证号: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
|
考 生 须 知
1、以上带 * 号的项目要求填好并打印(包含照片)。
其他项目请考生于2016年7月11日以后登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准考证号,并将其填入本人准考证对应空白栏内。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是公安部门制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参加考试,否则不许进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对。 4、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5、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备文具,不得将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带到考场座位。 6、面试结束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联系电话:3192313
|
市人事考试部门盖章有效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