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1 09:53:11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财务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4.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张浦镇人力资源教育训练中心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已在张浦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企业、行政村和社区工作的正式人员不得报考。
4.提交材料:报名表(可至张浦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www.zhangpu-ks.gov.cn),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个人专业技能及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按1:3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面试人选;面试结束,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在入围考评人员中按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进行政审并公示。因政审不合格、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入围考评人员中按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对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如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原则上需在岗位上服务满三年。
四、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我镇有关规定及岗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
五、纪律
1.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57446885、57445868
监督电话:57441537
本公告由张浦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张浦镇2016年公开招聘财务专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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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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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 简介 |
招考人数 |
开考比例 |
年龄 |
户籍 |
学 历 |
专 业 |
其 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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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A01 |
科员 |
财务财会工作 |
5 |
1:3 |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
张浦籍 |
专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经济类、计算机(大类) |
男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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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A02 |
科员 |
财务财会工作 |
7 |
1:3 |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
张浦籍 |
专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经济类、计算机(大类) |
女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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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浦镇2016年公开招聘财务专技人员报名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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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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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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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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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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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冠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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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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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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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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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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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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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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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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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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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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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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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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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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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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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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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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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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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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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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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学习 工作 简历 (从初中填起) |
何 年 何 月 至 何 年 何 月 在 何 地 何 单 位(何院校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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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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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本人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填报信息真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服从分配,接受统一调度和安排。
承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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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由 验 证 处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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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 情况 |
年
龄 是否符合 |
户
籍 是否符合 |
学
历 是否符合 |
专
业 是否符合 |
其它条件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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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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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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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浦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