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7 18:09:12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
培养校院(系)签章
2016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⒈填写须实事求是,以免影响正常聘用。毕业院校(系)未签章或仅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签章,此表无效。
⒉“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县。
⒊“奖惩情况”指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
⒋“个人简历”从高中入学时开始填写。
5. 考生应将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彩照贴在此表的“贴相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