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3 12:44:46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非在编 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性别、族别、文化程度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聘用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的;
(三)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6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
联系人:张晖 陈雅琪
联系电话:0992-3224779
2、报名方法: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可网上下载)。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 奎屯市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招聘岗位 | 岗位条件 |
| 1 | 奎屯市城市管理局 | 5 | 物业办工作人员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 |
| 2 | 奎屯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 | 4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 |
| 3 |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 | 1 | 检务服务大厅 工作人员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
| 4 | 奎屯市信访局 | 1 | 接访室工作人员 |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 |
| 5 | 奎屯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 2 | 监察员 | 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工程类专业、族别不限,男性,具有驾驶执照。 |
| 6 | 奎屯市审计局 | 1 | 财会人员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7 | 乌鲁木齐西路街道 | 1 | 综治专干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 |
| 8 | 北京路街道办 | 1 | 会计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9 | 1 | 文秘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 | |
| 10 | 奎屯市人防办 | 1 | 建筑土木工作人员 | 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程类专业,族别不限,男性,建筑土木工程类专业,具有驾驶执照。 |
| 11 | 1 | 信息工程工作人员 | 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工程类专业,族别不限,男性,具有驾驶执照。 | |
| 12 | 财政局 | 1 | 经济建设科工作人员 |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工程造价专业。 |
| 13 | 1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 14 | 奎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1 | 会计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会计审计类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
| 15 | 1 | 出纳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性别不限,会计审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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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 ||||||||
| 报考职位 | ||||||||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贴照片处 |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执业资格证 | 有□ 无□ | |||||
| 是否同意调剂 | ||||||||
| 详细通信地址 | ||||||||
| 联系方式 |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 |||||||
| QQ: | 电子邮箱: | |||||||
| 个人简历 | ||||||||
|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的; 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4.社区工作者; 5.以上人员如有报考,一经查实,成绩作废,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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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部门资格审查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考生必须对本人所填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此造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 ||||||||
奎屯市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