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7 18:18:29
现根据工作需要,对2016年4月22日发布的《2016年椒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更正、补充:
一、椒江区大陈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财会人员(职位序号34)招聘条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即“35周岁及以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更正为“35周岁及以下,椒江户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增加椒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2人,(一)招聘对象、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考试时间等均与2016年4月22日发布的《2016年椒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内容和要求一致。(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原标题:2016年椒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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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形式 | 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历专业 | 其它资格条件 | 笔试 | 面试 | 备注 |
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3 | 工作人员A | 专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财会类 | 30周岁及以下,椒江户籍,男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综合基础知识占50% | 结构化面试 | |
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4 | 工作人员B | 专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财会类 | 30周岁及以下,椒江户籍,女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综合基础知识占50% | 结构化面试 |
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