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1 12:38:13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原则上就近就地安置。
二、公告方式
采取电视、网上公告的形式公布招聘事宜,网址为罗田县政府网。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12名。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济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统计工作,热心为统计对象服务,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5、本人没有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记录。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 1月23日~2013年2月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罗田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713-510119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有效学历证书(具有统计证、会计证或统计、会计职称者,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及资料),所备资料必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白底小2寸彩色照片3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命题范围为统计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如报考人员持有统计证、会计证或具有统计职称、会计职称的,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间为10分钟,参加面试人员首先自我介绍,时间为1分钟;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上机操作电脑时间为6分钟。考官现场打分。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三)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补足参加体检人数。
2、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聘用、工作待遇及经费来源
按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连续聘用不超过三年。
1、经考核合格的,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
2、聘用期间每季度考核一次,一年内考核不合格超过1次以上的,合同期满后(下一年度)将不予聘用。
七、用工性质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为各乡镇统计专职工作人员,属公益性岗位,系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乡镇统计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乡镇统计服务工作。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罗田县乡镇统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原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人社局纪委:5053436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统计局
二○一三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