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30 15:17:17
按照《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考生刘雁楠完成了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符合本次公招聘用条件,拟聘用为纳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联系电话:0830-4212407
原标题:关于拟聘用刘雁楠为纳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示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