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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年03月广东省兴宁市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

时间:2016-03-23 10: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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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

 

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审核人:                                       审核日期:      

 

 

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48 style='height:36.0pt'> 28 兴宁市人民医院 XN20161281 专技岗 卫生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财政核补 应届 4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医学学士 临床医学(B100301)         

附件3:《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及电话》

附件3
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及电话
2016年3月22日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1 兴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兴田街道办事处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2 福兴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福兴街道办事处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3 新陂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新陂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4 大坪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大坪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5 罗岗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罗岗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6 叶塘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叶塘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7 罗浮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罗浮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8 龙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龙田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9 石马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石马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0 合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合水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1 黄陂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黄陂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2 黄槐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黄槐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3 永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永和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4 径南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径南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5 坭陂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坭陂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6 新圩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新圩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7 水口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水口镇人民政府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8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19 市委办机关服务中心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城振兴路市委大院市委办工委办 0753-3381389
20 兴宁市基层党建工作
指导中心
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兴城振兴路市委大院
组织部二楼办公室
0753-3391882
21 中共兴宁市委党校 中共兴宁市委党校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22 兴宁市网络信息中心 兴宁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兴城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市府办人秘股 0753-3334650
23 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兴宁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兴城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0753-3332796
24 兴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兴宁市财政局 兴城人民大道兴宁市财政局
人事教育股
0753-3263300
25 兴宁市投资审核中心
26 兴宁市城市规划设计室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
规划建设局
兴城人民大道
兴宁市住建局三楼办公室
0753-3337839
27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兴城人民大道秀塘围
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0753-3238603
0753-3238605
28 兴宁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城中山东路1号
市府大院内发改局二楼人秘股
0753-3332115
29 兴宁市人民医院 兴宁市卫计局 兴城官汕西路48号
人民医院拾娣楼五楼人事科
0753-3363651

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附件5: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5

 

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表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69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4.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5.哪些情形的考生可以获得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名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核,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6.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可否按大专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7.如何理解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二、关于考试和体检

8. 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9. 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居民户口本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居民身份证作为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居民身份证明。

10. 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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