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8 18:42:20
一、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1、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3、全县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富余人员(教育系统除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选聘的组织和实施:
1、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选聘。
2、所选聘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从2013年1 月18日8时—— 1月18 日18 时;
2、报名地点:富平县人力资源大楼六楼大厅;
3、报名材料:毕业证、工资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简历、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