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5 11:37:24
根据《2015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安排,张丽同志经体检、考核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张丽同志为我城区(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23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3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410室;收件人:人社局办公室;邮编:545005,电话0772-3161197),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如下:
原标题:2015年柳州市鱼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第二批)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