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6 18:45:37
因工作需要,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瓯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结报中心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药学类专业或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五)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其基层服务年限要符合瓯委办发〔2008〕21号文件精神;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2— 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会议室(区府大院审批中心二楼),联系电话:88538557。
3、报名方法:登陆温州市人事考试网(www.wzks.cn)或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下载《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复印件,近期3张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选调考试资格。
4、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一律不予入围体检、考核和聘用。
(三)体检、考核
按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考核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如遇体检不合格,经考核不宜选调或自动放弃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选调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附表3: 附件1:
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名称: 报考岗位:
姓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籍贯 |
|
现户口 所在地 |
|
执业资格、技术资格、技术等级 |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
|
学制 年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
|
学制 年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
是否在处分期内 |
| ||||||||||||||||||||||||||||||||
工作简历:
| |||||||||||||||||||||||||||||||||||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取消选调资格的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单位意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 ||||||||||||||||||||||||||||||||
资格初审意见(工作人员填写) |
年 月 日 |
组织 人事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填表时间: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