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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015秋季新疆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参加清华大学、上海交大和西安交大招聘会面试公告

时间:2016-03-02 1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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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赴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专场招聘会公告,目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统一组织完成了笔试工作,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6年3月1日。

面试考生须在2016年3月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七楼会议室等候。

三、面试地点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538号)(考生可乘坐7、35、63、68、528A、910、912路公交车在团结路站下车即到)。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读面试成绩,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其它

(一)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见面会上签订的《意向书》。未带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民政厅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人:胡修波,联系电话:0991-2879093。

自治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吴根年,电话:0991-2879408。

原标题:2015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参加清华大学、上海交大和西安交大专场招聘会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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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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