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6 17:10:02
一、招聘计划
速录岗位:速录员岗位男性一名,协警岗位男性一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男性公民。
(三)速录员岗位具有法律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协警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四)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515办公室(昆阳镇横阳西路266号)。咨询电话:63889916,63889985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2张。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四、招聘程序:
(一)实务操作
操作内容为:协警岗位为体能测试(1000米、摸高、4*10往返跑),具体内容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速录员岗位为计算机速录等相关工作技能。
(二)面试
按招聘人数的1:3从实务操作分数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
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五、福利待遇
(一)经平阳县人民法院试用2个月考核合格后,由平阳县人才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组成,每年工资福利待遇约为2.4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