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1 18:45:59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xiuwen.lss.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和考察政审结果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定试用期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五年制度(含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6697383 ,6697392(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0851—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监督电话:0851-2326910(修文县监察局)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面试等内容)都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xiuwen.ls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上网查询。因考生未上网查询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公开招聘修文县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 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招聘人数
单位代码
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简介
招聘
人数学 历
专 业
修文县检察院所属检务保障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01
A
01
管理人员
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业务、后勤及综合保障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不 限
B
01
专业技术人员
负责计算机网络维护和管理、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合计
4
4
修文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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