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9 18:08:00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普通话测试水平在一级乙等及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气质高雅,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在0.8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通州区广播电视台2012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四)报名地点:通州区广播电视台302办公室(金沙镇新金西路68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通州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由通州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初审,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3.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tz.gov.cn)公布。
4.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7日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3年1月9日到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镜试相结合的形式,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通州区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镜试的时间地点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合格者进入镜试。
(三)镜试
1.镜试为专业能力考评,邀请专家组成评委,逐个对考生进行考评。镜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参加镜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面试和镜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和镜试成绩。
(四)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镜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
咨询电话:0513-85361168
通州区广播电视台2012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简介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管理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
1 | 通州区广播电视台 | 二级播音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2 | 不限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 |
2 | 二级播音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2 | 不限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