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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四川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时间:2025-11-26 1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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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具备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 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18:00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要求:附件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907904782@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应聘材料电子版要求:(1)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相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联系人:胡媛媛,联系电话:0830-3104276。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12月15日18:00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告知报考人员(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6日18:00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本人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1张。

(4)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办公楼3楼会议室(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佳裕路23号)。

(四)组织考核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2: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并于2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官网上公示。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未确定为体检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再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中共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可以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要求

(一)涉及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不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4276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10363

附件: 1.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表

2.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2025年11月24日

原标题: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ed8a3066160420291a64ebf11b7b7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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