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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内蒙古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3人公告

时间:2025-11-12 1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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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为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赤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此次提供竞争性比选岗位3个,职位为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3名,调入后岗位初聘在初级岗位。具体比选岗位详见《2025年度赤峰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

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7日(含)。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动的。

4.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5.新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录用或聘用时对最低服务年限有规定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照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且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未设置服务期的按照最低服务年限3年掌握。

8.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9.报名入职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程序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按照组织推荐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比选拟调动人选、公示、岗位试用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此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7:30。

2.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2025年度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对档案及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同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名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有效期内);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其他与报名相关的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内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 )首页“网上办事窗口”—“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模块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所有上传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资格初审

市人社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通过报名渠道自行查看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比选工作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竞争性比选的报名人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职位。取消的职位在报名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工作由赤峰市人社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含法律法规常识、综合文稿撰写等与岗位匹配的能力水平。

笔试以闭卷方式开展,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定为2025年11月29日。笔试前3天考生在报名网站报名渠道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比选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1.《报名推荐表》;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有效期内);

3.人事档案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4.新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录用通知文件等进入机关事业人员队伍的佐证材料;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8.其他与报名相关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报考单位。

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00,地点设在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1号赤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楼518室(从院东门进入,信访局南门上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和表达应变等能力,报考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比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比选人员自行承担。比选人员6个月内(以体检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在旗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有过体检经历并持有体检报告的,可不参加本次体检。

体检结束后,比选人员将体检报告送至赤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比选资格。体检环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组将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录用文件等人员入口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廉洁自律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以及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比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阶段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进行递补1次。

(八)确定比选拟调动人选

市人社局党组听取考察组有关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九)公示和岗位试用期

1.公示。在赤峰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对拟比选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比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拟比选调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比选资格:

(1)办理调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比选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其他应该取消比选资格的。

2.试用期以及调动手续办理。竞争性比选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赤峰市人社局对拟比选调入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比选调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通知比选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比选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递补1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按程序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比选无关。

(二)在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比选递补工作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本次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与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机关党组织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知。

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电话:

0476-8300639(市人社局机关党组织)

监督电话:

0476-836622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5年度赤峰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赤峰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x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原标题: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511/t20251107_2680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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