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8 17:55:48
一、招考职位和人数
招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3名,1名在司法警察大队从事辅助工作,1名在办公室从事档案管理工作,1名在行政装备科从事会计电算工作。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1、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2、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职位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说明 |
| 司法警察大队雇员 | 1 | 1001 | 体育教育 | 本科 | 学士 | 适合男性 | 因工作需要须经常值夜班 |
| 行政装备科雇员 | 1 | 1002 | 会计电算化 | 大专 | |||
| 办公室雇员 | 1 | 1003 | 法律文秘 、法律事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图书档案管理 | 大专 |
3、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至报名的第一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区有关招聘规定不得雇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5 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三水区人民检察院7楼政工科。联系电话:87775700,87775357 。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4、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负责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对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经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资格复审后印制准考证(准考证样式和考号按区编办统一规范标准执行),在报名后规定时间内,由我院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前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时间:12月27日上午9:00-11:00)试题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结束后,由命题机构阅卷评分,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是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50%。
2、面试: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50%。笔试完成后,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招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单位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由招考单位填写)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相片) | ||||||||||
| 现户籍所在地 | 生源地 | 婚否 | |||||||||||
| 文化程度 | 参加工作 时间 | 职称 |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家庭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手机 | ||||||||||||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
| 有何特长或取得何种表彰 | |||||||||||||
| 学习、工作简历 |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 注:此表一式一份。填报内容经核查发现有意隐瞒或与事实不符的,后果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