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 ">
时间:2012-12-17 13:16:20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28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中心。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 4、报名费用:100元。 5、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㈢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㈣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㈤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㈥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515-83810112。 江苏省大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大丰市计划生育指导站
差额拨款
化验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临床检验医药检验
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