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5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研究生)报考指南
一、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7月28日9:00至8月6日16:00。
(二)打印准考证:8月9日9:00至8月10日9:00。
(三)笔试:8月10日9:00至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合订本。
(四)资格审查:8月15日9:00至12:00。
(五)面试:8月16日。
(六)市融媒体中心岗位英语加试:8月17日。
二、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公告附件3)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二)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报名人员须符合该培养方向方可报名。例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假设招聘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则该专业的市场营销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均不可报名。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在毕业证书
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依据。(三)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三、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要求
(一)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4〕57号)规定,报考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在其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均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地方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2024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四、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一)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二)非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多种学历(学位)的考生,选择何种学历(学位)报考时,该学历(学位)应当满足岗位招聘的所有报考条件。
五、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一)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三)其他涉及专业、学历学位、应届生等未尽事宜参照《2025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解释和执行。
六、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9年7月24日(含当日)后出生。
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八、关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问题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九、关于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问题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十、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5年8月15日9:00至12:00。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若个人信息填写有误,直接在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按上指模)。打印方式:考生登录新余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点击打印报名表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4.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学位)认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盖
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6.岗位要求“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2023、2024年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存放证明。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如期取证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博士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7.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提交,同时提供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后返还。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确有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①考生本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②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过程中自愿放弃的,需出具自愿放弃声明。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
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