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南通开发区基层卫生人才政策摘要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青年医学人才: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骨干医学人才:4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专家型医学人才:50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或具备正高级职称(非社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医院管理人才:40周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一级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或二级医疗机构中层以上负责人工作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中层以上负责人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部分补贴政策
重点引进的医学人才入职后以本人名义在开发区新购买住宅用房并经认定的,给予相应标准的安家补贴。在开发区未有住房的,前两年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解决住房问题,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应届毕业生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
2.青年医学人才每人15万元安家补贴。
3.骨干医学人才每人20万元安家补贴。
4.专家型医学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
5.交通食宿补贴。南通市外医学人才受邀参加由南通开发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招引活动,可提供一次性交通补贴和食宿保障。江浙沪皖地区高校卫生人才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为500元/人,其他地区高校卫生人才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为1000元/人,并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食宿,各单位协助卫生人才据实报销。
三、人才培养政策
1.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奖励:每2年遴选1次,对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连续两年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对市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连续两年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2.竞赛获奖和获评先进奖励: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竞赛获奖的,获评国家、省、市级先进等称号的,给予2百元-1万元不等的奖励。
3.学历学位提升奖励:在职医护人员通过进修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和10万元。
4.优秀规培生奖励:获得“优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5.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鼓励申报高级别科研课题,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区按照1:1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以第一承担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类奖励的,区按照1:1配套奖励。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给予补助
咨询电话:0513-85922548(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