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5年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5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3.如何理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
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相一致”,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4.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注意什么?
应聘未对住培作相关要求的岗位或学硕应聘对住培“承诺+容缺”的岗位时,若应聘人员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应当与报考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相一致,且作出2025年7月31日前结束住培或到我院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规定完成培训的承诺;若应聘人员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拟报名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报考岗位的
专业(方向)要求相一致。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及有关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
书、认证书,应在2025年6月1日以前取得。 7.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证书的,应聘者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
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8.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应聘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9.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
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5年6月26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6月26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二代身份证,已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查询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研究方向证明(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除上述材料外,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当年毕业证明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学术型硕士报考的,提交学校开具的学术型硕士证明;以“承诺+容缺”方式参加考试的,提交《延迟提交材料
承诺书》(附件4);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5),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作出正式聘用前解除协议的承诺。在职人员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6)。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5
年6月30日16:00前将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招聘邮箱dezhoueryuan@163.com。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5年6月30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