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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
专业人才应聘须知
1.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5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3.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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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对学历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证书应在2025年6月9日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应在2025年6月9日以前取得。
6.本次招聘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7.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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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从其要求。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完全体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名称和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名称和研究方向,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明(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8.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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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6月9日之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5)招聘岗位对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完全体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名称和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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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还须提交相应证明(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9.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简章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附件1《岗位汇总表》上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1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公开招聘考试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再次报考青岛市事业单位。
1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应聘须知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公开招聘简章发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