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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

时间:2025-06-15 2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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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和计划
 
  (一)回引范围。回引在扎兰屯市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以外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2025年6月10日前拥有扎兰屯市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兰屯市户籍且在扎兰屯市工作或长期居住的;
 
  3.扎兰屯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外驻单位、垂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二)回引计划。2025年计划回引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综合岗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回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满18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须为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同时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如方案、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无特殊说明,时间要求应为报名开始日前一天;
 
  2.岗位表中如对相关岗位的最低学历和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则以岗位表为准;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名,学历仍需为全日制本科。
 
  (四)不予回引情形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或列编渠道不规范的人员;
 
  6.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人员;
 
  7.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考录人员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的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回避情形详见《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三、回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6),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9:00—12:00,14:00—17:00),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凡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③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上传PDF扫描版,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6.本次拟引进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设定60分最低分数线。
 
  (二)人岗相适评估
 
  1.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并按照每个职位人岗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回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如遇小数后2位成绩相同情况,则按小数后第3位成绩确定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如仍相同,由市卫健委研究议定加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2.本次拟引进所有岗位人岗相适评估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设定60分最低分数线,凡评估成绩低于6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按照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成绩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综合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进入笔试加试环节的岗位、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笔试加试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人选名单,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同步在健康扎兰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引才单位负责。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印证材料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经组织人社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所在单位及所在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由市卫健委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卫健委提出审查意见,形成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四)考察与公示
 
  对拟回引人才的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按照《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扎组发〔2025〕2号)中相关程序进行,考察结果经市卫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结论,并形成确定拟引进人员的报告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市卫健委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同步在健康扎兰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人员,办理回引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回引资格;对有影响回引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回引手续,待市卫健委查清后,由市卫健委作出是否回引的结论,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回引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办理手续
 
  本次回引手续办理按照《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扎组发〔2025〕2号)中有关程序进行办理。
 
  (六)服务期制度及相关待遇
 
  1.回引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2.引进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回引单位岗位设置专业相符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四、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完成人岗相适评估且评估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落选者,纳入卫健系统“归雁计划”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1年,自成绩发布当天至次年同期)。有效期内,如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有引才需求,可由市卫健委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引进“储备库”内人才资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召开评估会,为各单位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人才,通过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具体考察流程及后续工作参照本方案相关程序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要求,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纪委监督。对引才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名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4.引才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478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应聘人员需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有关程序、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岗位需求目录.docx
 
  附件2: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docx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0日
本文来源:呼伦贝尔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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