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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5年06月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6名消防文员公告

时间:2025-06-06 0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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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16人,其中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招聘5人,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9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2人。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招聘职位面向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含持青海省居住证人口)的人员考录。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5、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7年6月4日2007年6月4日之间;

8、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9:00至2025年6月19日18:00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二)笔试

1、方式、科目和权重:笔试采用纸质试卷考试方式,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概述,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分、申论概述占60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59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及公示内容为准。

(三)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1、必备材料:

①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开具能够正常取得毕业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③《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表中基本信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按手印);详见附件2。

④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1寸蓝底或白底);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⑥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⑦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时间和地点:以公示内容及短信通知为准。

(四)面试

1、方式、内容和权重: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需求1:3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岗位适应、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上午9时开始

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及公示内容为准。

(五)心理测试

对通过面试的招聘对象,根据其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员名单。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进入心理测试的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体格检查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六)体格检查

进入体格检查环节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其中身高、体重和纹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七)政治考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要求,到招聘对象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集中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招聘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由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八)公示及聘用

新聘用消防文员参加由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资格。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客观题成绩相同的,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补聘调剂

各考核环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人数,经招聘办研究决定后,可按考试总成绩跨岗位之间依次进行调剂。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补聘期为三个月。

(三)学历

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消防文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由招聘办综合研判后决定。

(四)聘用资格审查及相关问题

在招聘全程中,将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考试、测试的,将视为报考人员自愿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七)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八)招聘消防文员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九)报名者对《公告》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环节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测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xinbiaochijiaoyu.com及微信公众号(青海人事考试中心、青海消防)进行公示,请广大考试及时关注。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消防文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等级,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高级以上。同时,依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要求施行服装及标志服饰规范化管理。

消防文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发放初级基本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行8小时工作制,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实行集体就餐,不提供住宿。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咨询电话: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0971-8818021(9:00—12:00,14:30-17:30)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0971-6333418(9: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971-8136777(9:00—12:00,14:30-17:30)

附件1:职位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6月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NIvGTJQpphXDYdGVKD7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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