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3 17:34:42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1.在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意见;2.档案关系在毕业院校的由学校填写意见;3.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他部门保管的,由本人住所地或暂住地社区填写意见。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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