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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2012年12月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一)

时间:2012-12-12 1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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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

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汇川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12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在职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贵州都市报》、《遵义晚报》、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行政办公中心,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20121217日至21日止(早上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汇川区人才交流中心(汇川体育馆对面汇川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100元。

4)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

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

《遵义市汇川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人员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布简章的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6)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纳报名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19日、10日、11日(早上9:00至下午5:00)。

准考证发放地点:汇川区人才交流中心(汇川体育馆对面汇川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3、统一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

01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础知识和写作。

02-31职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从事本岗位工作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112日上午830—11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网址:www.hcrl.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该招聘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3)面试(实际操作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参考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

01-15职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16-31职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操作、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4)应试人员综合成绩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汇川区行政办公中心公布(笔试成绩60% 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

4、体检

1)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以第二次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按照《招聘简章》不得报考的人员。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0852-8684021

政策咨询电话:0852-8651559

监督电话:0852-8680930(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1附件: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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