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1 17:25:26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昌邑市人事人才网”(www.cyrsrc.gov.cn,下同)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对难以界定的相近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档案中《高校学生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政府四楼东侧)进行现场审定。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随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试人员于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
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0分、15分。
有加分因素的各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加分因素审查。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提供材料:有关加分因素的原件和复印件、《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加分依据必须有原始材料且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昌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昌邑市人事人才网”、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
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和计划表“备注”中的有关证件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昌邑市委组织部或昌邑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证明。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因素计算出笔试总成绩,同一岗位(专业)的考生统一排序,按报考岗位(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4、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类岗位的进行体能测评,测评范围为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号)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 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单位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专业)的考生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派遣手续。
招考聘用的各类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合同制,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
考生各项成绩和录取结果全部网上进行公示,请随时登陆“昌邑市人事人才网” 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关注相关信息。
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536—7212043 中共昌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6—7211558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