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5 10:30:31
加6分
担任村“两委”副职(含村主任助理),任职每满一年的
加4分
担任村“两委”委员,任职每满一年的
加2分
二
表彰加分
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级部门表彰的
每次/项加3分
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
每次/项加5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的
每次/项加7分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
每次/项加10分
三
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优秀的
每次加2分
合计加分
区人社局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