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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5年01月四川省宜宾市公务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5-01-22 1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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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岗位

综合管理岗,名额为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在编在职事业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调入后不再保留原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已满。

3.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参加选调期间,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的,取消选调资格。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考试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不超过32周岁”,指1992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周年。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集中办公区(市委大院)市委办公楼二楼217室(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3.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下载《宜宾市公务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准确填写。

4.资格初审:报名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附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考生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折合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集中办公区(市委大院)市委办公楼二楼217室(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由市委办负责,市公务服务中心配合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或现聘岗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③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⑥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数差额1名人员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察由市委办负责,市公务服务中心配合实施,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在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顶岗试用人选,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试用期满考核人岗不相宜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对拟选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1.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人:刘勤陶0831—8200366。

附件:

1.宜宾市公务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宜宾市公务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放弃身份承诺书

宜宾市公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e9229ee5-1982-4372-a977-293ed6a718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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