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9 17:30: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 [2015]73号)精神,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招聘计划,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对象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
符合以下4条的优先转聘:
一是任满2个聘期,截止目前已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时间截止2016年底)、考核称职以上的优先;
二是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优先;
三是累计3年考核优秀的优先;
四是条件相当的,签订聘用合同年限早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70名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县文广新局下属的广电站考核招聘40名、县住建局下属的村镇规划所考核招聘8名、县林业局下属的林业站考核招聘6名、县农业局下属的畜牧站考核招聘6名、农机站考核招聘4名、县水务局下属的水利站考核招聘6名)。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电话:5336372。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6年1月10日至20日,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考察
2016年1月21日至1月28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同时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四)体检
2016年1月29日,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上报审核
2016年1月30日至3月18日。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2016年3月19日至25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选岗
2016年3月26日至28日,拟聘用人员根据分值高低依次双向选岗。
具体分值计算标准为:基础分60分。每服务满1年加2分;获得县级部门表彰每次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每次加3分,获得市级表彰每次加4分,获得省级表彰每次加5分;年度考核每次优秀加3分;被镇乡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县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分值相同的,优先原则为:首先选聘年份早者优先,其次获得省市县表彰者优先,然后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优先,再次党员优秀,最后仍并列的以村官招聘时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上述优先均并列的抽签确定),依次双向选岗。
(八)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月29日至31日,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或有编制空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
中共三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 [2015]73号)精神,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招聘计划,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对象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
符合以下4条的优先转聘:
一是任满2个聘期,截止目前已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时间截止2016年底)、考核称职以上的优先;
二是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优先;
三是累计3年考核优秀的优先;
四是条件相当的,签订聘用合同年限早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70名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县文广新局下属的广电站考核招聘40名、县住建局下属的村镇规划所考核招聘8名、县林业局下属的林业站考核招聘6名、县农业局下属的畜牧站考核招聘6名、农机站考核招聘4名、县水务局下属的水利站考核招聘6名)。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电话:5336372。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
2016年1月10日至20日,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考察
2016年1月21日至1月28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同时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四)体检
2016年1月29日,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上报审核
2016年1月30日至3月18日。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2016年3月19日至25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选岗
2016年3月26日至28日,拟聘用人员根据分值高低依次双向选岗。
具体分值计算标准为:基础分60分。每服务满1年加2分;获得县级部门表彰每次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每次加3分,获得市级表彰每次加4分,获得省级表彰每次加5分;年度考核每次优秀加3分;被镇乡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县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分值相同的,优先原则为:首先选聘年份早者优先,其次获得省市县表彰者优先,然后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优先,再次党员优秀,最后仍并列的以村官招考时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上述优先均并列的抽签确定),依次双向选岗。
(八)签订聘用合同
2016年3月29日至31日,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