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报考指南
1.应聘人员有哪些基本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照什么目录执行?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代码以《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其他专业目录一律不作为专业界定的依据。
3.应聘人员应如何判断本人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应聘人员应如何选择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
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5.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中,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以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其他的“学科门类”、“学科”及所含专业。
6.应聘人员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
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8.可以第二学位报考吗?
答:报考人员须同时具有所学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不接受没有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的辅修第二学位考生报考。
9.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材料应按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10.哪些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2)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
11.资格审核的时间节点包括哪些?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核、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2.体检不合格的,如何复检?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