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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沈阳市面向省内部分高校2025年
1.应聘人员身份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于省内部分高校(附件1)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
2.报考学历如何界定?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本科/研究生(含)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高学历须具有相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如何界定?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大类中所有专业均可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则只有该专业可以报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为准。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专业不符合要求。
以研究生身份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专业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本科的专业为“数学”,则专业符合要求。岗位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学历、学位须一致。招聘岗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应一致,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一致,否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4.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应聘?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应聘。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5.网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基本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学生证;
③个人简历(包括应聘人员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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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等相关材料,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④加盖院系公章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
⑤研究生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⑥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截图)。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②定向生(定向辽宁),须提交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人员如何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3日登陆报名
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长为90分钟,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教育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于笔试当天下午在报名网站公布。7.如何面试?
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笔试当天下午在报名网站发布。
面试形式为试讲(不超过6分钟)和答辩(不超过2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板书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试讲占80%、答辩占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不四舍五入),低于60分不予签约。
8.签约时须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1)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
(2)不能实现网上签约的,还须携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9.如何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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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为先;试讲成绩仍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
考生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签约。
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递补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10.体检在哪些机构进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
11.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出具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照报考单位隶属关系,向市、区(县、市)两级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
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13.本次招聘考试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4.《沈阳市面向省内部分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沈阳市面向省内部分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