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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考提示
1. 2014年8月11日以后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以及2015届以后分配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录用到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所在乡镇调整为街道的,或者由组织统筹安排交流到街道工作的,乡镇和街道工作年限之和满5年后,才能参加遴选(考调)。
2. 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如:公安机关、监狱戒毒场所、机要系统等新招录人员,新招录基层司法助理员、艰苦边远地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简称“政法体改生”>等),如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以及“五方面人员”(包括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进班子、参加学历教育等情形明确约定有服务年限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服务年限。
3. 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4. 对存在达到服务年限前违规调离(含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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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的,在处理整改前资格审查不通过。 5.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和认定原则: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其未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应从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中扣除。
6. 计算本级机关工作时间时,市(州)、县(市、区)和市直园区管委会机关、乡镇(街道)三级分别算作一级机关。本级机关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其他层级机关挂职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只可算作挂职单位所在层级机关工作时间。在不同地区的同一层级机关工作时间,以及前后不连续的同一层级机关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7. 本机关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其他机关挂职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只可算作挂职单位工作时间。同一级机关中属于同一党组(党委)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转任,其转任前后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本机关工作时间。
8. “近3年年度考核”是指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考核,如截至目前尚未完成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可暂按称职来把握,最终以实际考核结果为准。如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不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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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已有的年度考核结果均无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年度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该年度考核结果符合要求。因受处分等导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该年度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9.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0. “……以上”“……以下”,默认为包含本级。
11. 进入差额考察环节后,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考生不得晋升职级。
本报考提示仅适用于2024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涉及有关具体情况的把握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等未尽事宜,可直接电话咨询遴选(考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