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如因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2.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等);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若暂未取得,须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
3.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4.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见公告附件4);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见公告附件6),无连续工作经历的,可累计计算;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