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6 14:36:44
一、体检时间:所有入闱体检的医务人员(含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均在12月23日进行体检。
二、体检由市人社局和有关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体检的具体事宜详见市人社局官网和有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