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4 10:11:19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准考证发放:2016年1月6日至8日上班时间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城西开发区)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四、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具体时间见考生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见考生准考证。
3、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1≤x≤5)
y= 2x+5(5
1.5x+30(x>50)
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镇财政结算中心岗位待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qgnhrss.gov.cn/)。
招聘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8618002。
附件:
1、《肇庆市广宁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
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招考岗位: 岗位代码:
|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贴 相 片 |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
|
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
考生身份 |
|
考生类别 |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
所学专业 |
|
学历及学位 |
|
||||
|
外语水平 |
|
计算机水平 |
|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
|
专业技术资格 |
|
职业资格 |
|
执业资格 |
|
||
|
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
||||||
|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
||||||
|
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
|
|
|
|
|
|
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
|||
|
奖 惩
情 况 |
|
|||
|
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
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除“审核意见”和“备注”栏外其他为考生必填项,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经考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报名表须双面打印。
3.考生身份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其他
4.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
原标题:广宁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