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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24年海南三亚市中医院校园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2人公告

时间:2024-04-10 1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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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中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场)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做好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府〔2018〕191号)等文件精神,抢抓高校毕业生就业季先机,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招聘有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目的
 
  为配合医院长远发展目标及用人计划,充实人才储备库,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构建中医院创新传承与高质量发展人才梯队,明确招聘目标,规范招聘流程,全方位、多渠道的做好人才招聘工作,以满足医院业务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本公告适用于符合校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届、2022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计划招聘82个岗位,具体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三亚市中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第二场)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校园招聘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同步线上招聘为主,面试考点设在海南医学院。招聘分设在海南医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同步开展宣传工作,同时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同步线上宣传工作。
 
  (三)所有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外录用岗位,被录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并按相应岗位职称、学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职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2024年三亚市中医院校园招聘(第二场)岗位汇总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为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2023届、2022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八)应聘医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等材料。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和规培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4)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执业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9:00—2024年4月1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317
 
  请应聘者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填写并提供《三亚市中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场)报名表》(贴照片手签后上传,详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面);
 
  (3)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4)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2个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或承诺书,研究生学历考生请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7)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个人书面承诺(下载附件4);
 
  (9)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10)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暂时无法提供规培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网上报名均扫描材料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本次资格审查实行线上审查,考生务必上传个人材料的原件,不接收复印件,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在线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材料。通过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入围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公布。
 
  2.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完整原件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线上资格审查后,及时查阅资格审查结果,需补充材料的,需在报名截止日系统关闭前完成资料补充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线上笔试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公告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6)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7)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选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面试开考前,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形式: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海南省内在集中线下面试,省外考生在线上面试,面试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事项以后续面试公告为准。
 
  (3)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3.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及考点公示栏公布。
 
  (五)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提交本人签名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人员,若入职前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录用。
 
  (六)毕业报到、体检与考察
 
  1.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三亚市中医院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体检
 
  公示确定的入围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由三亚市中医院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布。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的、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拟录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录用。拟录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一)由医院提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等,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薪资待遇按照《三亚市中医院试用期员工待遇规定》执行,即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学历、职称基本工资的80%发放,餐卡补贴400元/人/月,带薪年休假,四险一金,工会福利等。
 
  (二)研究生学历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符合条件的临床专业应届生可由本人申请经审批后统一提供周转住房。
 
  (三)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所有待遇均按照编外正式员工同等岗位享受同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1.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开展校园招聘全程均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核情况和招聘实施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2.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府〔2018〕191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校园招聘考核工作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全程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0898-88672251
 
  监督电话:0898-8867299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三亚市中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场)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三亚市中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场)报名表.docx
 
  附件3: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4:承诺书.docx
   
   
  三亚市中医院
 
  2024年4月10日
本文来源:三亚市中医院
A good marksman may miss. 好射手也有失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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