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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88214761。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协议,薪酬待遇分别按录用财政隶属关系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简章所述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4月1 日至2006年4月 9日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4月 4日至2006年4月9日出生。
2.此次招聘由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报多处,多报视为无效。
4.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或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个人社保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部门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2024年4月1日
本文来源: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