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网络宣传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和协调全区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协调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对番禺舆论宣传导向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和境外新闻机构记者的采访安排和接待工作。
管理岗位九级。负责采写新闻报道稿件、策划专题报道、文字材料综合等工作;策划、组织和协调新闻信息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采访安排和接待工作。联系电话:84635040。 |
2 |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法学类(B0301)、哲学类(B0101)、公共管理学类(B1103) |
本科、学士或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15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 |
综合保障中心主要为公安分局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后勤服务保障,以及分局机关的物业、公务用车、水电设施维护和食堂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本单位工作人员需全天24小时值班。 |
管理岗位九级。主要为公安机关基建项目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咨询电话:84822644。 |
1 |
法学类
(B0301)
|
本科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3年或以上基建工程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
社会人员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16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羁押医院 |
羁押医院主要负责被羁押人员进入监所前体检,对吸毒人员生物样本进行检测,为在押人员进行日常巡诊和治疗,配合监所对在押精神病员管控。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主要从事针对在押人员的日常巡诊和疾病诊断治疗工作,此岗位需要24小时值班,较适合男性。咨询电话:84822644。 |
1 |
临床医学(B100301)、临床医学(C630101) |
大专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为外科 |
社会人员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17 |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 |
该单位是番禺区民政局属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番禺区政府供养老人、自费入住老人及发生于番禺辖区范围内的弃婴(童)、孤儿提供收(送)养、医疗、康复、托管、养护、教育及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主要从事全院医疗业务工作的开展;咨询电话34810112 |
2 |
临床医学(B100301)、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505) |
本科、学士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本科、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生;2、社会人员须有2年以上内科工作经验(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有内科执业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不限 |
专业试、面试 |
| A018 |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 |
该单位是番禺区民政局属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番禺区政府供养老人、自费入住老人及发生于番禺辖区范围内的弃婴(童)、孤儿提供收(送)养、医疗、康复、托管、养护、教育及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主要从事全院医疗业务工作的开展;咨询电话34810112 |
1 |
临床医学(B100301)、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505) |
本科、学士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本科、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生;2、社会人员须有2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有儿科执业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不限 |
专业试、面试 |
| A019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主要服务范围涵盖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社会保障三大方面业务。 |
管理岗位九级。从事行政管理、党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外发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咨询电话:34514920 |
1 |
公共管理类(B1103) |
本科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 |
社会人员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20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
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主要负责群众文化发展、传播;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文化场所管理和社会团体管理等。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主要从事:开展街辖区内的文化、体育活动;配合街道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文体活动。咨询电话:84821356。
|
2 |
艺术类(B0504)、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体育学类(B0402) |
本科、学士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有群众文化助理馆员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社会人员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21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中心幼儿园 |
镇街中心幼儿园,公益二类,财政核补。主要任务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协助辖区内学前教育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负责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咨询电话:84823732。 |
2 |
不限 |
本科或以上 |
有5年或以上省一级幼儿园幼儿教育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有中小学教师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幼儿园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教师资格证,有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社会人员 |
专业试、面试 |
| A022 |
番禺区洛浦街中心幼儿园 |
不定机构级别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任务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协助辖区内学前教育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负责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咨询电话:34700922。 |
2 |
不限 |
本科或以上 |
有5年或以上省一级幼儿园幼儿教育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有中小学教师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幼儿园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教师资格证,有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社会人员 |
专业试、面试 |
| A023 |
番禺区新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承担本镇社会劳动力管理及社会保障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按照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统一管理、集中核算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统一办理各单位的收支业务;承担本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受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仲裁活动。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在镇文体服务中心从事组织和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的有关工作。咨询电话:84726321 |
1 |
体育学(A0403) |
研究生、硕士或以上 |
30周岁以下 |
2015年应届毕业生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24 |
番禺区新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承担本镇社会劳动力管理及社会保障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按照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统一管理、集中核算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统一办理各单位的收支业务;承担本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受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仲裁活动。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负责镇财政结算中心的有关工作。咨询电话:84726321 |
1 |
财务管理(B110204) |
本科、学士或以上 |
30周岁以下,有2年或以上从事财务、金融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相关社保缴费证明),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助理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
社会人员 |
综合测试、面试 |
| A025 |
番禺区石碁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主要负责本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提供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协助文化、体育市场的管理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主要负责开展镇辖区内的文化、体育活动;配合镇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文体活动。咨询电话:84857551 |
1 |
不限 |
本科或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2年或以上镇街群众文化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有群众文化助理馆员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社会人员 |
综合测试、面试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番禺区的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法规咨询办公室等33个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取得符合职位要求学历、学位的人员。
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上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文)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执行。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年龄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