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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州委编办《关于同意州人民医院使用事业编制的批复》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4 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德宏州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德人社发〔2024〕2号)和《德宏州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考核测评工作方案》,德宏州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9名、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2名。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人员递补
引研岗位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测评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岗位的;
(二)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
(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八、咨询电话
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692—2139066(工作日)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4年3月9日
本文来源: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