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
“
三支一扶”计划、
“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
含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
“
志
愿
服
务
欠
发
达
地
区
计
划
”、
“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社
区
计
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考核
合格证件
(
书
)
、
证
明
材
料
(
由
相
应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县
级
及
以
上
人
社
等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
须
经
主
要
负
责
人
手
写
签
名
,
注
上
联
系
电
话
,
并
加
盖
公
章
)
。退
役
运
动
员
、
退
役
士
兵
,
提
交
获
奖
或
立
功
等
相
关
材
料
。后续另行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发布面试资格审核通
知。
注:1.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表内标注“●”号或备注中有要求的为应提供。
2.应聘人员尚需结合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并以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为准提交材料。本表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