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一、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学生,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三、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
五、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