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名 须 知1、公告中“2024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2-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年毕业生。
“择业期(2022-2023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是否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