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考生是否可以凭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
答:考生如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与学位专业一致,即可报考。
13.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答: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1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是指报考者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即视为具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15.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对取得证书时限是否有要求?
答:有要求。招考岗位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16.退役士兵,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无身份证,如何报考?
答:退役士兵可以身份证号报名,在考前如仍未取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