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报考定向招聘“屯溪区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高(中)考录取时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须提供随军批复,符合放宽年龄等特殊情况的提供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等材料。
23.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录取后能否直接聘用在中级岗位上?
答:岗位表中的“岗位名称”标注“专业技术(中级)”则可以直接聘用在中级岗位,未标注“(中级)”的,一律默认为初级岗位。
24.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如何咨询?
答:有关招聘政策事项请咨询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59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