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见习岗位职责要求,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见习工作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意见后调整变动乙方的见习岗位;
4.见习期满后,对乙方进行考核,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5.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二)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乙方生活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以及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见习合格后,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三)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本身专业特长,获得相应见习岗位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应有的工作条件和权力;
2.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获得见习生活补贴及相关保险、福利待遇;
3.获得《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