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清楚《青冈县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青才回流”计划公告》的内容和要求,自愿报名申请回青冈县工作。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符合引进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没有公告中所列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认真履行引进人员的各项义务,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本人报名信息、各种资料、材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四、自觉遵守相关程序规定,不无故放弃资格。特殊情况确需放弃的,提前向青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 ,并提出书面申请。
五、如回青冈县工作,在工作单位、岗位安排上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处理。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