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是否曾经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本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加分申请,所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人愿意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签名: 年 月 日
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本申请表,如实填写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提出加分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下说明仅供参考,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表格双面打印成一张A4纸。填表说明无需打印提交。加分相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第22条。
加分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
(2)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服务基层项目证书、退伍证等)及复印件各一份。
所提交的材料请按《加分申请表》、[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顺序夹订好后提交审核。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更改,照片必须要贴,用彩色打印可以免贴照片。
填写要求:
1.关于“是否曾经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填写,无享受都要填写“否”。
2.个人简历填写规范要求:
如:2008.09—2011.07 漳州一中 高中部 学生;
2011.09—2013.07 厦门理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专) 学生;
2013.07—2015.07龙海市白水镇林业站(三支一扶);
2015.08—至今 在家待业。
3.关于加分项目填写:
(1)“加分项目”名称统一填写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等;
(2)“分值”填写:严格对照规定的分值进行填写。
(3)“服务时间、地点、年限或其他事项”填写:如:2014年7月—2016年7月龙海市东泗乡党政办(2年);又如:2010年12月—2012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XXX部队士兵(2年)。
获得优秀士兵两次,如:填写为“2012年度被评为优秀士兵;2013年度被评为优秀士兵。”
备注:所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